|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城市规划 | 城市建设 | 城市管理 | 建筑业管理 | 房地产 | 党风建设 | 城建动态 | 城市论坛 | |
| 首页>>建筑业管理>>造价装饰与档案>> |
|
枝江市造价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程序的通知 |
|
日期:2008-8-25 8:31:07 来源: 点击: |
枝建造价字[2008]04号 枝江市造价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程序的通知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有关建设单位: 为维护我市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11号),枝建发[2008]22号文件精神,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程序和方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程序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程序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程序 一、提交资料 1、枝江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四份);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一份); 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发包备案通知书(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5、中标价经济指标分析和电子数据各一份; 6、农民工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核验原件); 7、承包方合同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8、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仅实行担保的建设工程提交,核验原件)。 二、备案程序 1、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草案; 2、备案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 3、承发包方根据审查意见协商修改后正式签订合同,并重新申报备案; 三、办事时限 备案机构在收到备案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2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程序: 一、填写《枝江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二、提交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需提交以下书面 1、中标通知书及备案机构备案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2、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竣工结算书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 3、工程价款支付凭证; 4、其他工程价款结算附件。 三、签发备案表 市造价站收到齐全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签发备案表,并加盖枝江市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专用章。 四、注意事项: 1、备案表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不予备案。 2、发、承包双方未办理工程价款的,不予备案。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不予备案。 4、报送的竣工结算备案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枝江市造价站(地址:金融巷) 联系人:陈明岱 联系电话:13986815716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枝江市建设局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