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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宣传贯彻<湖北省消防条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枝住建发〔201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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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8-5 18:03:39 来源: 点击: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住建局宣传贯彻<湖北省消防条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住建局宣传贯彻《湖北省消防条例》活动 实 施 方 案 消防事业与住建系统各项工作息息相关,《湖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全系统消防法治建设,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按照枝江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枝江市开展《湖北省消防条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营造浓厚的《条例》宣传氛围,使《条例》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以此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健全消防工作机制,提高消防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住建局成立《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董广平 副组长:谢金洲、董伟、熊焰 成员:局机关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长和二级单位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1、 广泛开展动员部署。各二级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条例》宣传动员会。市自来水公司、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要组织座谈会等形式,研究部署《条例》宣传推进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 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各二级单位每周要保证1个课时的时间学习《条例》。局领导小组将组织市自来水公司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条例》知识普考和对抗赛等活动。 3、 以学习《条例》促责任落实。各单位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 结合工作有针对性学习。市规划局在审查各类规划和审批各项建设许可时要注重消防规划和消防设计,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管、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备、有效。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巡查检查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参加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市自来水公司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应配备相应人员和装备,建立预警响应、指挥协调、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培训演练、预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六五”普法第一年,要把宣传普及《条例》和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建筑法》一起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科学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为《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2、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今年消防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抓好宣传工作,形成“先内后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喜闻乐见、声势浩大”的宣传格局。 3、 认真开展学习。各单位既是《条例》的学习者,也是《条例》宣传普及的实施者。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实质内容,做到人人学好法、用好法,人人争当《条例》宣传员、辅导员。 4、 及时上报宣传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将宣传贯彻《条例》的好做法上报局政策法规科。 主题词:消防 宣传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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