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枝江市城市绿线规划管制文本
二、枝江市城市绿线规划管制图
一、总则
1.1.0为发展枝江的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枝江市城市“四线规划”管制办法》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1.2.0本次规划的范围:马店城区、仙女工业区、董市镇区。在该范围内实施城镇规划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划。
1.3.0文本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范围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园林生产绿地、防护绿地4大内容。
1.4.0规划编制
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及相关法律、法规
1.4.2《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年100号令)
1.4.3《城市用地分类及建设用地标准》(国标GBT137--90)
1.4.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1.4.5《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建城[1993]784号)
1.4.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2号文)
1.4.7《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1.4.8《枝江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4.9《枝江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2000-2015)
1.4.10《枝江市城市公共绿地管理办法》
1.4.11此前所编制的相关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1.5.0规划指导思想
通过对枝江市城市绿线的确定,形成系统而完整的体现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绿线规划管制技术成果(包括文本和图则),并通过法定程序审批后规定下来予以实施。以强化政府对城市绿地的控制与管理;强化社会及公众对城市绿线管制内容及其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品位和质量,实施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促进枝江市经济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
1.6.0绿线确定原则
1.6.1城市绿线确定力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协调和统一。
1.6.2城市绿线确定的地块位置和指标以《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枝江市城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吻合和平衡。
1.6.3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确定的公园绿地(G11)、街头绿地(G12)、园林生产绿地(G21)、防护绿地(G22)4大类,进行文本和图则控制。实行“三定”:定性、定位(其它绿地除外)、定量,体现技术性的强制性。
1.6.4坚持科学确定、因地制宜,体现系统性、全面性、实际性、可操作性。
二、公园绿地
2.1.0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
2.2.0公园绿地的布局充分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力求做到大、中、小型均匀分布。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米,社区公园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小区游园为300~500米。
2.3.0公园绿地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新建公园的绿地率不低于70%。街旁绿地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其他用地面积的65%。
2.4.1滨江公园
规划用地22.75ha。规划拟在现状基础上增加面积,以便开展各种游乐活动,临长江设置风景游憩带,将自然特色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结合形成滨江风景长廊式的带状公园。
2.4.2五柳公园
规划用地23.46ha。规划利用现状,增设游乐设施和人文景观,建成一个集市民休憩、娱乐、观赏为一体的全市性综合公园。
2.4.3白鸭寺公园
规划用地50.96公顷,利用自然湖泊设置风景游憩绿地,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结合,重点加强水上体育游乐设施建设,形成风景、体育、游乐公园。
2.4.4水府庙公园
规划用地4.36公顷,规划建成以水府庙为中心,以文物保护、展览、教育为主的城市风景名胜公园。
2.4.5马店水库公园
规划用地49.67公顷,利用自然水库设置风景游憩渡假设施,将自然景观与现代游乐设施有机结合,形成山水风景渡假公园。
三、街头绿地
3.1.0街头绿地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其用地面积的65%。
3.2.0枝江广场
概况:位于枝江礼堂、马店路、胜利路、礼化路所围合地块中。该广场建于1997年,1998年扩建。广场以草坪绿化为主,是集观赏、休闲、健身、游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型市民广场。
环境要求:加强草坪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草坪四季常绿,增加摆放花卉的品种及更换频率,对硬件设施加强维护力度。园内硬质地面低于30%。
控制措施:严格按绿线确定的范围进行管理,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其它用地,绿线周边建设项目必须与广场风貌协调一致;除市民健身和娱乐活动外,其它任何社会活动必须事先申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进入。
3.2.1医院广场
概况:位于枝江市人民医院东侧,北邻友谊大道,东邻江汉大道,南靠规划的产业开发中心,规划为区域性公共绿地。
环境要求:园内建设要以植树、植物造景为主,因地制宜,适当配置小品及基础服务设施,开辟建居民健身、游乐的活动空间。园内绿地率不低于70%,绿地覆盖结构为:乔木:灌木:草坪=40:20:40,植物种类配置不少于35种。
控制措施:严格按绿线确定的绿地进行管理,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绿线内建设必须遵循区域性公共绿地的总体规划。
3.2.2枝江市人民广场(余家溪广场)
概况:位于枝江市城区中心地段,规划为枝江市最大的集休闲、观赏、娱乐、锻炼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绿化广场。
环境要求:广场建设以音乐喷泉、植物观赏、草坪、花卉造景为主,并开辟供市民娱乐、健身、锻炼、休闲的活动空间,适当配建小型服务设施建筑。园内绿地率不低于70%,绿地覆盖结构为:乔木:灌木:草坪=40:20:40,植物种类不少于35种。
控制措施:严格按绿线确定的绿地进行控制管理,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其它用地,绿线周边建设项目必须与广场风貌协调一致;除市民健身和娱乐活动外,其它任何社会活动必须事先申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进入。
3.2.3董市董和广场
概况:位于董市镇区中心地段,是枝江市旅游线上的重要景点。
环境要求:广场建设要以植树、植物造景为主,因地制宜,适当配置小品及基础服务设施,开辟居民健身、游乐的活动空间。园内绿地率不低于70%,绿地覆盖结构为:乔木:灌木:草坪=40:20:40,植物种类配置不少于35种。
控制措施:严格按绿线确定的绿地进行管理,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绿线内建设必须遵循区域性公共绿地的总体规划。
3.2.4江汉广场
概况:位于枝江市江汉大道,是一处集休闲、健身、观赏为主的公共绿地。
环境要求:加强绿化的保养和花卉的更新频率,适当加强休闲设施的配置。广场内硬质地面低于35%。
控制措施:严格按绿线确定的范围进行管理,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其它用地。
3.2.5酒业广场
概况:位于枝江市迎宾大道酒业集团办公楼前。是以喷泉、草坪、植树为主的休闲娱乐公共绿地。
环境要求:广场内以草坪及花卉植物造型为主,开辟供市民健身锻炼娱乐的活动空间,适当配置为游人服务的小品建筑。广场内硬质地面低于35%。
控制措施:严格按绿线确定的绿地进行管理,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其他社会活动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四、园林生产绿地
4.1.0生产绿地包括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
4.2.0生产绿地的布局主要在市郊,调整花木、果木公司结构,为城市绿化建设提供优良树木,花卉及草坪。
4.3.1滕家河苗圃
概况:位于马店城郊迎宾大道北侧,总用地17.97 ha,是滕家河苗木花卉生产基地。集绿化生产与风景观赏为一体的公共绿地。
环境要求:生产设施和服务设施应与公共绿地的功能和景观相协调。园内硬质地面低于35%。
控制措施:严格按绿线确定的范围进行管理,绿线内用地不得改作其它用地。绿线内不允许与绿化建设无关的项目进入,对生产设施的建设也应进行严格的审批。
五、防护绿地
5.1.0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5.2.0防护绿地考虑了不同等级和类型,其布局位于市区的多个不同地段。
5.2.1工业企业与居住区间营造卫生防护林带:一般按不小于50米的宽度确定防护林带。冶金、化工等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区和城市居民区之间按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标准设置足够宽度的防护绿带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园林和专用绿地。
5.2.2江河湖泊绿化防护林带:以现状滨江滨湖防护林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建设防护林体系;沿长江地段确定宽度30~50米的防护林带;主城区结合沿江大道的建设实现堤、路、公园、观景台、小绿地、绿化防护带一体化。
5.2.3铁路、过境公路防护林带:江汉大道(友谊大道至高速公路道口)西侧按不小于40米设置景观绿林带,铁路用地以外两侧按不小于40米的宽度确定绿化防护和卫生隔离带;宜黄高速公路沿线以按不小于100米的宽度确定防护林带。
5.2.4根据《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电力专业规划,电力高压走廊15~35米宽的地面地段确定为灌木和草坪绿化带。
5.2.5在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场处理厂周围按150米的宽度确定卫生隔离带。
六、附属绿地
6.1.0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6.2.0本次确定的附属绿地分布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多个地块。对附属绿地实行了“二定”;定性和定量(定位为示意性表达):居住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0%;公共设施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0%;工业绿地率控制不低于25%;仓储绿地率控制不低于25%;对外交通绿地率控制不低于25%;市政设施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5%;特殊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0%。
6.3.0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带、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20%,次干道绿化带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15%的原则确定城市道路绿地控制指标(见《主次干道绿线管制一览表》)。
七、其他绿地
7.1.0其他绿地包括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种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7.2.0其他绿地的布局主要在市区近郊的风景林地,如:鲁港水库风景区。
八、古树名木
8.1.0枝江市古树名木总计4株(详附表)。
8.2.0枝江市古树名木保护以各树所在位置的相关单位负责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对其进行砍伐和破坏。由枝江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
8.3.0确定在树冠投影外5米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城市建设。
九、规划控制图则
9.1.0城市绿线规划总图控制城市绿线确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在绿线总图的基础上,按城市主干道路网分为多个单元控制地块,并对各单元地块逐一规划形成分图则。
9.2.0分图则按4大类绿地确定地块详图,按“概况、绿地类别、环境要求、实施措施”4大要求进行控制(详见各分图则)。
十、附则
10.1.0本规划内容由①规划文本、②总图、③分图则及控制要求3部分组成。批准后的3部分内容一并具备同等法律管制效力。
10.2.0本规划由枝江市建设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如需对本规划中的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有关的法定程序办理。
10.3.0本规划自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