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城市规划 | 城市建设 | 城市管理 | 建筑业管理 | 房地产 | 党风建设 | 城建动态 | 城市论坛 |

首页>>城市规划>>工作动态>>

枝江市城区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布点规划

 日期:2006-12-19 13:19:03     来源:   点击: 

 

       为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市容市貌的美化,现提出户外广告设置的原则,以保证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城区不得再增设过街广告。对于原已设置的过街广告,应根据其批准设置的时限,逐步拆除。
二、T型广告设置在城市主干道上,目前允许设置的街道有南岗路、江汉大道、民主大道、友谊大道、迎宾大道和沿江大道六条道路。(见附图)
城区道路T型广告垂直道路布置时,其长度不得大于道路红线宽度的1/3;T型广告设置在人行道上时,宜选择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较大,视野开阔的地段,其广告柱设置以圆型为宜,昼不减少行人的步行空间;T型广告设置在交叉口时,不得遮挡行车视线。
三、T型广告牌设置的高度尺寸及色彩应与设置地周边的建筑物协调统一,不得影响城市街景容貌。
四、广告发布单位应保证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洁、完好,及时维护、更新,保证广告外观的鲜亮及灯光的照度,并应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五、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不得压占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车的通行。
六、对于规划确定的广告位应公开拍卖,确定经营期限。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枝江市建设局 All Right Reserved

鄂ICP备05023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