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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知识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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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11 15:49:33 来源: 点击: |
规划知识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何时颂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何特征? 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针对当前城市和村镇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规范内容包括城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及其布局。其特点如下:一是城乡规划步入一体化的新时代:二是城乡规划法赋权于民、强化监督;三是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四是城乡规划法保障规划制定科学合理;五是乡村规划管理将得到加强;六是城乡规划法注重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七是城乡规划法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何主要区别? 《城乡规划法》对《城市规划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修改,一是突出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二是强调了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三是建立了新的城乡规划体系;四是规范了城乡规划修改程序;五是加强规划角度的建设和完善;六是加大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七是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 4.为什么要划定城市规划区?我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哪些地方? 城市规划区是指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中心。城市规划是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城市规划区是随着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的需要,为了保证城市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对于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在地域上的界限划定。枝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全部,仙女镇在宜黄高速公路以南部分,涉及烟墩包、仙女、屈家店﹑金湖﹑覃家坡5个村,问安镇万店、龚桥、官垱3个村,董市镇城区及洪治、周湖、福星、平湖、双湖、五岭、曹店﹑草台﹑石匠店﹑石港桥、姚家港、马家冲、甘林寺、两美院13个村,全部面积为165平方公里。 5.我市空间发展目标的是什么?城市的性质是什么? 枝江市城区城市性质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湖北省重要的酒业、化工生产基地及宜昌市的工业基地,是具有滨江滨湖园林特色的中等城市。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带两轴”:以马家店、董市为中心,沿长江、318国道向东西两侧伸展而形成的城镇密集分布带,沿焦枝铁路和枝当公路发展构成城镇空间发展轴线。城区空间结构“一城三区” 枝江市城区由主城区、江口区和姚家港区构成“一城三区”空间结构模式。其中主城区由马家店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董市镇镇区及仙女工业区组成。 6.我市个人建房规定有哪些? 城市规划区内,禁止非农业户新建个人住宅;城市总体规划已确定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范围(规划建设区域)以及城市对外交通道路红线外2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个人住宅,规划区内农村村民需要新建,改建住宅的,应在规划建设区域外规划的居民点内建设。 规划建设区域规划保留的居民点内,农村村民需要改建扩建住宅,极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只可改建。 规划建设区域不在规划保留居民点内的非农户居民旧宅,只能维修,不得改建、扩建。 7.农村个人新建和改建住宅需办理哪些相关手续?需准备哪些申报资料? 农村村民新建和改建住宅,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居民住宅用地批准书》后方可申请放线建设;农村村民新建和改建住宅需提交的申报资料包括申请书(村委会签章)、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设计图纸等,由所属镇(街办)政府及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受理并初步踏勘现场后,按程序签署意见报市建设局审批。 8.临时用地、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使用期满后应该怎样处置?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进建设的,应当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实施和不得影响交通、市容等。临地建设应当在批准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我市规定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为2年 9.什么建设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违法建设行为将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方式?对违章建筑有何强制性措施?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10.城乡规划方案如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城乡规划方案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市民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可采取以下举报和反映途径: 一是向市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4502071); 二是向市规划局举报,举报电话(4502060); 三是向市城建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4210234); 四是在枝江建设信息网的城市论坛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反映,网址:www.zjjsj.gov.cn/b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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