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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工业园分区规划

 日期:2008-12-11 8:59:30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工业园的开发建设,有效地规范和管理开发建设行为,更好地落实《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法定分区规划,是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工业园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姚家港工业园分区规划是今后一定时期内各项建设的准则。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次分区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南起长江,北至318国道,东以玛瑙河为界,西至石宝山,总面积约16.40平方公里。

第四条:黑体字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部分。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人民共和城市规划法》(1990)

2、《城市规划编法》(2005年第146)

3、《城市规划编细则(部建1995333)

4、《村镇规划标准》(2007)

5《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

10《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12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

13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14枝江市姚家港镇总体规划》(20002020

15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16 规划设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枝江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完善总体规划及各专业规划对工业园区的具体要求;      

2、优化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建设时序和建设规模,远、近期结合,规划布局留有弹性,切实处理好总体与局部、近期和远期、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3、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实现园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效益的统一;

4、注重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园区投资环境,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

5、节约用地的,充分挖掘园区土地资源,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处理好新建设区与已建成区之间的关系。

第七条:规划原则

1、本着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分珍惜和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规划,灵活布局;

2.以人为本,充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加强污染防治,改善和提高园区环境质量,建立良好的生产空间和人居环境,使园区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3、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加强园区发展基础;

4、弹性发展原则: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规划应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园区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5、可操作性原则:规划应与市政府对园区建设和开发的控制和管理的方式相结合,充分研究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使规划易于操作。

第八条:规划目标

明确用地功能,合理布局生和人居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高规划区环量,形成以磷化工、煤化工、盐化工三类工业为主,配套建设管理、居住、商务设为辅的特色化工园区。

第九条:规划编制重点

1、明确工业园区发展目标与职能定位,规划合理的园区发展规模;

2、明确园区发展方向,合理规划园区空间发展结构;

3、统筹考虑工业发展用地与其他园建设用地,原则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优化园区功能和布局结构。

4、明确园区发展时序,做好近期建设规划;

5、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6、完善城市道路与公用设施、市政设施规划。

第十条:规划期限

现状:2007年;

近期:2007-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第一章     园区发展条件及策略

第十一条:园区发展优势

园区具有优越的交通条件、充足的水资源、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以及现状工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等优势。

第十二条:劣势

园区同时也存在着土地利用粗放、用地功能布局混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竞争压力大以及拆迁改造难度较大等不利条件。

第十三条:园区发展策略

1应树规划先行的新理念:对于部分和本次分区规划有冲突的已征土地,应重新划定用地红线;

2、采用以市场运主的企开发法;

3、把可持续发略落到实处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环保措施,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产业链;

4依靠技术优势获高的投

5、重点加强园区聚集整合力和产业化的建

第二章     性质与规模

第十四条:园区性质

本次分区规划确定湖北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工业的性质为:枝江市重要的工业基地,以磷化工、煤化工、盐化工为主导的化工园区。

第十五条:园区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至2020年,园区就业岗位数约为30000人,其中在园区居住生活的职工数为4500人,在园区居住生活的总人数为7000人。

2、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园区建设用地面积909.17ha, 其中工业用地面积542.82ha,占总建设用地的59.71%。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六条:园区用地现状

2006年底,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共166.6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面积76.6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5.98%。

第十七条:园区用地评价

用地评价范围面积1640.25 ha,除建成区166.62ha外,根据地形坡度等要素将评价范围内的用地划分三类用地:

一类用地:适宜建设用地,总用地871.92ha

二类用地:需改造建设用地,总用地489.71ha

三类用地:不适宜建设用地,总用地112.00ha

第十八条:园区用地布局结构

姚家港工业园的布局结构可以简单的表述为“一带两片两脉”。

一带:沿江煤化、盐化工业发展带;

两片:规划工业园区北部形成居住生活片区和磷化工业发展片区;

    两脉:脉是指分隔园内片区之间的生态绿廊,是以现状的山体绿地、水系为基础沿三宁大道和垂直三宁大道布置的两条生态绿廊,生态绿廊内主要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居住生活片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十九条:用地布局规划原则

1明确功能分区,各类工业用地相对集中,居住区成组成团布置,避免穿插,形成合理的功能分区,集约利用园区用地;

2保护自然山水景观资源,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巩固和加强规划区发展的基础;

3 积极引导园区建设用地开发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转化,适当提高建设用地的开发净密度,促进园区建设平衡有序发展;

4 引导园区空间合理拓展,以满足未来十二年园区建设的要求,其中,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公园绿化等政府提供的园区综合配套设施用地必须优先保证。

第二十条:居住用地规划

1、规划原则

根据人口发展规模和人口分布原则合理、集中安排居住用地;

注重居住环境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水系等资源,营造良好的环境景观;新建住宅区绿地率应大于35%,集中绿地率应大于10%。为改善和提高居住质量创造条件;

◆ 鼓励住宅用地集中开发,扩大小区建设规模。新区住宅的开发建设,应以小区为单位进行开发建设,小区规模不宜太小,原则上不低于3公顷,以利于小区服务设施配套和住宅空间组织;

◆ 园区居住用地规划应把旧居民点的改造和新居住区开发建设统一结合考虑,居住建设、环境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

2、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的规划总体上依托现状居民点、山水公司在建居民点、三宁新村已征用地红线,集中布置居住用地,分别用于村民搬迁安置和规划区配套倒班宿舍。并通过公共设施、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的建设,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49.28公顷,居住用地占园区建设用地的5.42%

第二十一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规划原则

◆ 根据分级配置、适量超前、均衡分布、服务产业的布局原则,规划按照各个级别进行配置。

◆ 按人口规模、园区发展方向以及国家标准确定合理的指标。

2、用地布局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占地面积3.24公顷,占园区建设用地的0.35%。

教育机构用地:规划保留现状姚家港幼儿园并适当扩大其规模,占地面积0.73公顷;将姚家港小学搬迁至居住社区内,作为居住用地配套小学,占地面积2.87公顷;其中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分别为18班和12班。规划区内的九年义务教育主要由居住社区配套小学和董市镇中学承担,规划区内的不设中学。

文体科技用地:规划在三宁大道一侧结合公共绿地布置文化服务中心一座,占地面积0.80公顷,占园区建设总用地的0.09%,以居住社区为单位布置社区体育活动设施。

医疗保健用地:保留园区内现状卫生院,占地面积0.73公顷,占园区建设用地的0.08%。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沿三宁大道一侧集中布置商业用地,靠近居住用地的部分商业设施主要为园区内的居民服务,靠近318国道的商业设施主要为过境交通服务;占地面积10.65公顷,占园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17%。

第二十二条:工业用地规划

1、规划原则

◆ 既照顾现状,又使园区功能分区相对明确,便于交通组织、降低建设成本;

◆ 处理好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有必要隔离,又需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 相关工业之间应取得良好的联系,发展必要的协作,发挥产业的关联作用;

◆ 处理好工业区与城市对外交通的关系,满足工业发展所需的良好交通条件,减少运输费用。

2、用地布局

工业用地在园区总体格局中主要沿长江和玛瑙河布置,规划工业用地面积542.82公顷,占园区建设用地的59.71%。

第二十三条:仓储用地规划

结合沿江的集中码头和货运铁路站场集中布置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面积54.66公顷,占园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01%。

第二十四条: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规划新增的对外交通用地主要是规划的货运铁路、货运铁路站场以及集中码头,规划对外交通用地面积24.15公顷,占园区建设总用地的2.66%。

第四章     四线控制导则

第二十五条:红线、绿线、蓝线、黑线四线基本含义

1、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称为红线。红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道路及重要交通设施用地范围、限定各类道路沿线建(构)筑物的设置条件;

2、生态建设区规划控制绿线:规划中用于界定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等绿地的控制线称为绿线;

3、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规划用于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称为蓝线;

4、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黑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地面输送管廊的用地范围,以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道路红线导控要点

1严格控制道路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2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建筑退缩道路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殊道路的断面形式,可按园区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3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道路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缩,退缩范围内属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附表5-1 后退道路红线控制表

道路红线宽度(米)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米)

备注

高层建筑

多层建筑或裙房

高层建筑退交叉口

多层建筑或裙房退交叉口

10-20

5

3

8

5

 

21-40

8

6

10

8

 

 

第二十七条:铁路红线导控要点

1严格控制铁路沿线用地,在控制用地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

2建(构)筑物与最近的铁路路轨中线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5;

3建(构)筑物与铁路之间的退让用地,鼓励种植乔木,形成良好的噪音隔离屏障。

第二十八条:蓝线导控要点

1严格保护规划范围长江和玛瑙河水域,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的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

2长江、玛瑙河蓝线控制区的宽度从堤防斜面与平地交叉点算起,其中长江按30划定,玛瑙河按15划定。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须的设施及港口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

第二十九条:绿线导控要点

1绿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其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

2绿地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中规划与居住区生活区配套的公共绿地的绿地率不能低于70%;街旁绿地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其用地面积的65%

第三十条:黑线导控要点

1 黑线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他建设,以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2 黑线范围的划定应满足市政设施设置的有关规范的要求。

第五章     园区开发控制

第三十一条:拆迁改造原则

1拆迁安置区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原村镇居民的地域习惯,遵循就地、就近回迁安置的原则;

2拆迁安置住宅应提供良好的服务设施和生活环境,住宅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原居民的社会结构、生活习惯特点;

3拆迁改造在建设时序上需要紧密结合产业区开发建设,以能更好的推进实施;

4实施中多考虑农民安置问题,并适当采取如下措施:投入资金鼓励农民参加就业培训;通过政策倾斜鼓励园区企业在建设中积极吸收拆迁失地农民就业。总之,应当在工业园区的建设中有目的、分步骤地解决拆迁改造、农民安置等问题。

第三十二条:具体规划措施

1、 就地回迁、就近安置:如果原村镇居民住宅所在地段在规划中还是居住用地的,应当就地回迁;如果原村镇居民住宅所在地段内规划中没有住宅用地,则就近回迁。

2、 相对集中,完善配套:规划考虑根据原居民所在不同区域,根据村民自愿的原则,尽可能在规划区的居住片区中整村安置。

第三十三条:从园区远景建设用地出发,通过街坊划分,制定各街坊的土地开发控制要求,以达到对分区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

第三十四条:控制原则

针对工业园区现状土地开发现状情况,规划对土地开发按照如下原则加以控制:

1更新已建成区、改善园区环境:现状工业园区属于高开发强度片区,规划上将通过改造,降低建筑密度,改善环境质量,补充各项配套设施。

2、 加强土地控制、引导组团发展:对新开发用地,要加强控制,制定控制指标体系,引导组团的发展

第三十五街坊与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根据工业园区的结构布局,将园区划分为6个片区,每个片区根据城市道路、土地使用性质和各类规划控制界线划分为若干街坊和特殊区。片区是指一般的城市功能区,特殊区主要指城市组团绿化带、生态保护区、农业用地、自然山体、水域等。

规划针对片区、街坊坊提出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开发强度指标包括用地性质、面积、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街坊规划指标见附表61

附表6-1 街坊开发强度控制表

片区

街坊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YJG01

YJG01-01

发展备用地

21.49

——

——

——

——

YJG01-02

T1

0.70

0.6-1.5

40

25

20

YJG01-03

C5

0.74

1.5-3.0

60

20

30

YJG01-04

C4

0.73

1.2

25

35

25

YJG01-05

C5

2.72

1.5-3.0

60

20

30

YJG01-06

发展备用地

14.38

——

——

——

——

YJG01-07

G2

3.36

——

85

——

——

YJG01-08

R2

20.26

0.8-1.8

35

35

42

YJG01-09

R2

16.60

0.8-1.8

35

35

42

YJG01-10

C2

2.87

1.4

30

40

30

YJG01-11

G2

3.46

——

85

——

——

YJG01-12

E2

23.33

——

——

——

——

YJG01-13

C5

1.95

1.5-3.0

60

20

30

YJG01-14

C1

3.24

0.8-2.0

40

35

50

YJG01-15

C3

0.80

0.7-1.5

35

40

35

YJG01-16

U1

0.40

0.5-1.5

40

30

——

YJG01-17

G1

0.79

——

——

80

——

YJG01-18

C2

0.73

1.4

30

40

30

YJG02

YJG02-01

G2

12.82

——

85

——

——

YJG02-02

C5

5.11

1.5-3.0

60

20

30

YJG02-03

M3

63.32

0.7-1.5

50

25

——

YJG02-04

M3

56.81

0.7-1.5

50

25

——

YJG02-05

M3

25.37

0.7-1.5

50

25

——

YJG03

YJG03-01

E2

476.62

——

——

——

——

YJG03-02

E5

28.38

——

——

——

——

YJG03-03

E2

3.59

——

——

——

——

YJG03-04

U2

10.53

——

——

——

——

YJG04

YJG04-01

R2

4.33

0.8-1.8

35

35

42

YJG04-02

R2

3.69

0.8-1.8

35

35

42

YJG04-03

U1

4.18

0.5-1.5

40

30

——

YJG04-04

G2

10.82

——

85

——

——

YJG04-05

R2

14.21

0.8-1.8

35

35

42

YJG04-06

G2

0.68

——

85

——

——

YJG04-07

G2

7.88

——

85

——

——

YJG04-08

E2

12.51

——

——

——

——

YJG04-09

E1

6.75

——

——

——

——

YJG04-10

G2

6.10

——

85

——

——

YJG04-11

E2

4.13

——

——

——

——

YJG04-12

E2

21.03

——

——

——

——

YJG04-13

E1

20.91

——

——

——

——

YJG04-14

G2

6.68

——

85

——

——

YJG05

YJG05-01

M3

25.68

0.7-1.5

50

25

——

YJG05-02

M3

24.37

0.7-1.5

50

25

——

YJG05-03

M3

34.97

0.7-1.5

50

25

——

YJG05-04

M3

111.63

0.7-1.5

50

25

——

YJG05-05

W2

5.99

0.7-2.0

60

20

30

YJG05-06

G2

2.15

——

85

——

——

YJG05-07

M3

92.92

0.7-1.5

50

25

——

YJG05-08

M3

107.74

0.7-1.5

50

25

——

YJG05-09

T2

5.90

——

45

15

——

YJG05-10

S2

2.89

——

——

——

——

YJG05-11

W1

33.93

0.7-2.0

60

20

30

YJG05-12

G2

13.31

——

85

——

——

YJG05-13

G1

15.08

——

80

——

——

YJG05-14

U2

48.28

——

——

——

——

YJG05-15

G2

10.88

——

85

——

——

YJG05-16

G2

5.82

——

85

——

——

YJG06

YJG06-01

U1

9.08

0.5-1.5

40

30

——

YJG06-02

W1

14.75

0.7-2.0

60

20

20

YJG06-03

G2

4.08

——

85

——

——

YJG06-04

S2

3.38

——

——

——

——

YJG06-05

T2

6.00

——

——

——

45

第六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六条:姚家港工业综合交通规划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即园区对外交通和园区内部交通,其中园区对外交通部分主要是指姚家港工业园周围城市、城镇以及工业园之间的交通,包括铁路、公路、港口、货运中心、客运站等;城市内部交通主要指内部的交通,包括园区道路、静态交通、公共交通及设施等,它们构成一个联系紧密的,有机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三十七条:发展策略

1.优先发展和完善对外交通系统,解决好园区内交通和园区对外交通之间的关系,建立以交通性主干路为骨架的交通运输体系;

2.建立与园区布局和土地利用相适应,由园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的等级功能明确、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园区道路网,满足园区不断增长的交通要求,以道路建设促进并引导园区建设合理有序地发展。

3.重视静态交通及配套建设管理,加强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与土地利用、开发规模以及停车需求的时空分布相适应的城市静态交通系统。

第三十八条:园区对外交通规划

1 路:从园区的远景发展出发,规划建设姚家港接焦柳线的货运铁路专线,系焦柳线与沿海经济发达运输线。规划货运站设在广发油库沿江西南方向 600处,周边配套建设停车场、仓储用地、水联运码头,提高园区外交通运输能力

2、港口:逐步取消现状各企业内部码头,规划两处集中的码头,一处靠近玛瑙河入江口处,占地面积6公顷;另一处结合铁路站场布置,规划占地面即5.9公顷;主要发展2000吨级泊位。

3、公路:拓宽和延长现状的沿江大道,使其东连枝江城区沿江大道,西接雅莱公路,以增强园区的对外交通能力。

第三十九条:园区道路规划原则

1对道路及交通系统进行综合规划,满足总体规划布局对道路、交通设施的不同要求,为道路交通建设和规划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2明确道路系统的功能,改善道路网的布局结构,并结合该片区地形特点、现状道路走向以及现状用地界线等诸多因素,规划布置科学、合理的交通系统,适应园区用地拓展。

3加强城市道路网与铁路站场、过境公路、港口等对外交通设施的衔接。

第四十条:道路系统规划

姚家港工业园道路采用自由方格网的形式,道路等级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1、 主干路主干路是区内的主要交通联系道路,设计车速为50-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3040米。园区规划主干路共6条,呈“三纵三横”布局形式。主干路总长18120米,占地约67.87公顷。

 

 

 

 

附表7-1 主干路规划一览表

编号

起讫路段号

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m)

断面形式

备注

1

510

318国道

40

4+3+1.5+10.5+2+10.5+1.5+3+4

东西向   

2

510

规划道路

30

3.5+3+1.5+14+1.5+3+3.5

东西向

4

513

沿江大道

40

4+3+1.5+10.5+2+10.5+1.5+3+4

东西向

5

14

规划道路

30

3.5+3+1.5+14+1.5+3+3.5

南北向

7

14

规划道路

40

4+3+1.5+10.5+2+10.5+1.5+3+4

南北向

9

14

三宁大道

40

4+3+1.5+10.5+2+10.5+1.5+3+4

南北向

 

2次干路及支路:次干路是连接主干路和支路之间的道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2030米,断面形式以一块板和二块板为主,园区规划次干路共6条,总长14333米,占地约30.1公顷。

支路是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短距离交通,道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以下,车行道一般要求不小于10

附表7-2 次干路规划一览表

编号

起讫路段号

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m)

断面形式

备注

3

513

规划道路

20

3+14+3

东西向

8

410

姚港大道

25

4.5++7+2+7+4.5

南北向

10

13

规划道路

20

3+14+3

南北向

11

34

规划道路

20

3+14+3

南北向

12

34

规划道路

20

3+14+3

南北向

13

34

规划道路

20

3+14+3

南北向

 

第四十一条:交通设施规划

交通设施主要包括:社会停车场、汽车站、加油站。

1、 社会停车场:园区共计需要机动车泊位900个。

2、客运站:在园区西北部318国道旁设一客运站,占地面积0.70公顷。

3、加油站:根据园区总体功能布局,道路网布局特点,可在主园区外围沿318国道和沿江大适当设置加油站。

第七章     市政设施规划

第四十二条:给水工程规划

园区开发利用遵循流、统筹、防止染、水的原

1、用水量预测:规划至2020年,园区规划区总用水量 22.0 万吨 / 日。其中规划生活用水量约为8000/ 日;工业生产用水量约为20.5万吨 / 日;其它用水量约为7000/ 日;

2、水源及水厂建设:规划在工业园长江上游毛家场建一规模为22 万吨 / 日的水厂,工业区用水由水厂统一供水。其中生活用水要经过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工艺,工业生产用水和其它用水经过简单的处理则可直接向工业区供水。规划给水水源为长江。

3、给水管网规划:根据分质供水的原则,规划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管道分开设置,规划给水管沿主要道路呈方格网状布置,为保证供水可靠性,管道管径按最高日最高时确定,日变化系数取1.3,时变化系数取1.6。为满足市政消防及事故用水要求,给水管最小管径DN100,沿道路设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布置间距不超过120

第四十三条: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四十四条: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预测污水量为19m3/d

2污水处理原则:生活污水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含特殊成分的工业废水由企业自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园区污水系统;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生活污水可采用化粪池或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分散处理。

3污水处理厂:规划在玛瑙河入长江处设置一座规模19m3/d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内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统一收集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域雨水管渠设置应充分利用地形,结合用地竖向控制布置,雨水经有组织收集就近排向玛瑙河和长江,本规划雨水排放量按暴雨强度公式Q= 680(1×8lgp) /T+2×3.30.44(设计P一年)

第四十六条: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预测规划区工业园区全部开发建成后,总负荷约24 万千瓦。

2、供电规划保留现状姚家港和三宁110kV变电站,本规划区内不再设置110kV及以上变电站。根据电力负荷预测及分布情况,在园区东南部和西北部各设一座35kV变电站;每1.5kVA左右设110kV开关站,优先采用附设式,应考虑接近负荷中心和进出线方便,10kV开关站建筑基底面积为150-200 m2 (通常为10m×15m)/座。规划区内规划110kV架空线路走廊应予以控制,控制宽度为45米。规划区内所有10kV线路近期可采用架空线,远期均采用电缆于地下电缆沟内敷设,电缆沟设于道路东、南侧。

第四十七条:电信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规划区电信网发展目标是采用先进的传输和接入技术,全面满足未来生产、生活、办公、等行业对语音、数字、多媒体等各类信息的需求。交换网络向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个人化方向发展。接入网以具备多种业务的光纤接入为主。

2、容量预测

◆ 固定电话用户预测:预测规划区固定电话用户为12000户,交换机容量为15000门,

◆ 移动电话用户预测:预测规划区移动电话用户总数为24000户。

3、局所规划

按照少局所、大容量的局所布置原则,规划区内布置综合性电信局 1 个,既承担汇接功能,又承担交换功能,占地 2000平方米。通信管道主要沿主、次干道呈环状布置,并满足一定的密度要求。

第四十八条:管线综合规划

根据各专业管线特点,对所作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线进行综合,合理确定各种管线平面、竖向位置,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碰撞、打架现象。

1、道路东、南侧一般布置给水管、电缆沟、雨水管,道路西、北侧一般布置污水管、电信管。

2、道路红线宽度超过或等于40的园区干道两侧布置给水管;道路红线宽度超过20的园区干道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3、一般情况下,从上到下排列次序依次为电缆沟、电信管、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4、管线竖向交叉时,优先满足自流管、大口径管的竖向要求。

5、管道最小覆土深度:不小于0.7m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九条:环境保护目标

园区环境保护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统一,以达到园区生态系统良好,环境质量优良的目的。

1区域水体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污水处理率>90%;

2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

3噪声:规划居住区和规划居住区主要街道,环境噪声不超过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弃物控制规划:统筹安排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以确保生态安全。

第五十条:环境保护措施

1工业园的建设中应加强各种绿地和湿地生态系统的建设,在工业园内实现循环经济;

2要坚持园区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将环保规划与工业园区规划统筹考虑;

3、不仅要求园区内外的企业的污染源要达标排放,而且要强调企业水重复利用率及资源的综合利用,实行达标和总量指标双控制;

4、采取集中供热是节约能源,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途径;

5、距离居住用地500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能布置对环境污染较大的生产厂房。

第九章     环卫工程规划

第五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一般道路约750-1000米;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米,一般道路设置间隔80-100米,废物箱尽量采用分类收集

第五十二条:垃圾处理

有机垃圾采用无害化处理,生产复合肥;无机垃圾进行填埋和焚烧。

第十章     防灾规划

第五十三条:消防规划

规划区设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一座,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责任范围为本规划区;室外消防栓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采用同一系统,由市政供水管直接供应,在主干道及次干道上给水管设置室外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120米;支路上室外消火栓布置则由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完善。市政管网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建立先进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

第五十四条:防震规划

规划区建设按6度进行抗震设防。建筑间距应从避震疏散,消防安全,绿化环境等要求出发,增加公共绿地和抗震设施,按人均2-3m²用地,疏散半径0.3-0.5公里均匀布置;加强工业园区生命线工程如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的抗震防灾能力;规划设置的广场、绿地等园区开敞空间作为避难疏散场地,园区道路应符合避难疏散要求。

第五十五条:防洪规划

1规划原则

防洪应与环境保、道路交通、水排水和电讯等基工程合,协调一致;

合理确定防洪施的准,到防洪要求,又使建资规地方力相适

近中期和期有机接,既节省初期投,又能及时发挥工程施的作用,并为远展留有余地

2、防洪标准: 规划工业园区长江和玛瑙河堤防按5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

第五十六条:人防规划

人口防护与重要目标防护并重。重要目标防护采取转移、伪装与示假等手段,并在政府领导下,由人防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具体实施。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园区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

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七条:近期建设原则

1一次规划、分片建设、滚动发展 :成片开发建设可以相对集中资金,成熟一片,开发一片,滚动发展,形成园区建设的良性循环。尤其应当避免沿路一层皮式的园区建设,而应成片建设,将建设向纵深发展,以达到最大的经营效益,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环境先行的原则:工业园区应首先搞好环境建设,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交通环境及绿化景观环境,以进一步吸引建设投资,有利于园区开发的经济运作,确保工业园区建设的高起点,促进持续发展;

3集中精力建设部分重点工程,展现新城、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成果,以集聚人气,吸引资本、就业。

第五十八条:近期建设内容

园区近期建设面积约 5.1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沿长江和三宁大道的煤化工业和磷化工业用地以及部分居住用地、市政设施用地。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

第五十九条:本规划经批准后,工业园主管部门应当公布;

第六十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十一条: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本规划;

第六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根据本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第六十四条: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整治,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六十五条:规划区建设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逐步分期实施;

第六十六条:强化园区建设宏观控制,进一步深化规划,在本规划指导下,加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第六十七条:编制和完善土地使用及开发的各项政策规定,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和引导土地使用及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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