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批后监督指南
一、批后监督的环节 1、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放线单的要求委托放线后,向我局提出现场验线; 2、基础工程和地下工程完工后我局勘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上部施工; 3、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向我局申报规划验收。
二、受理条件 1、按照“一书两证”及附件的要求,基本完成项目基地内的各项建设(包括环境建设、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和外装修等); 2、完成拆迁红线图内应拆建(构)筑物的拆除; 3、临时建(构)筑物已拆除; 4、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自行纠正或依法处理完毕; 5、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供下列资料(提供复印件的,连同原件一并提交,经我局核对后退还原件):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及附图附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我局规划信息系统入机格式的1:500竣工地形图1份(电子文档由测绘单位报送); (6)建筑工程定位图(复印件1张)。
三、受理程序 1、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材料; 2、科室工作人员复核材料; 3、现场检查; 4、审查办理; 5、发放受理结果文书。
四、受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受理结果 1、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核发《枝江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或有违法建设的,发放《枝江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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