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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建设局窗口办证流程(一、选址意见书)

 日期:2007-7-18 11:54:04     来源:   点击: 

(一)城市规划主城区

 

1、登记受理

所需资料:

①业主选址申请。②项目建议书。③选址位置示意图(1:10001:500)及电子文件。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报表。⑤法人证明、法定代表身份证。

2、填写联系函,上报审查,审批。

①现场勘察人员意见(3天)。②规划办主任审查,分管局长审查,局长审批(7天),300m2以下零星改扩建;500万元以下小型市政设施由建设局规划业务会审批。③分管市长审批。用地面积2000m2以下,总建3000m2以下,建筑工程投资150万元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长规划审查例会审批(15天),城区所有项目建设选址及上述两项以外的大型工程、重要项目、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一律报枝江市规划委员会审批(60天)。

3、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城市规划控制区及重点镇城市规划区

1、登记受理

所需资料:

①业主持项目建议书向项目所在地城建服务中心申请选址。②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地方政府同意。③业主委托相关设计单位提供选址位置示意图。④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⑤法人证明、法定代表身份证。

2、填写联系函,上报审查,审批。

①规划办主任审查,分管局长审查,局长审批(7天)。300m2以下零星改扩建,50万元以下小型市政基础设施由建设局规划业务会审批。②市长审批。用地2000m2以上,单体建筑1000m2以上总建3000m2以上土建总投资150万元以上的项目选址,报市政府规划例会审批(60天),重大项目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15天)

3、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其它建制镇城市规划区

1、登记受理

所需资料:

①项目建议书。②法人证明材料。③选址示意图。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2、填写联系函,上报审查,审批。

①市长审批。用地10亩以上,单体建筑3000m2以上,总建10000m2以上,土建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选址,由市政府规划例会审批(60天)。②规划办主任审查,分管局长审查,局长审批,以上规定外其它建设项目由市建设局审批(7天)。

3、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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