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城市规划 | 城市建设 | 城市管理 | 建筑业管理 | 房地产 | 党风建设 | 城建动态 | 城市论坛 | |
| 首页>>城市规划>>报建大厅>>报建线路图>> |
|
枝江市规划管理办公室报建线路 |
|
日期:2006-12-19 11:39:24 来源: 点击: |
由市建设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规划窗口(以下简称规划建设窗口)受理建设项目(公建、房地产、广告、市政管线)用地或报建申请,并移交枝江市规划办公室。 (二)调查研究 枝江市规划办公室负责对用地或报建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业务会研究。规划窗口根据业务会研究意见,填发《规划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或《规划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方案审定 1、地形测绘:枝江市规划办公室协助建设单位联系勘察测绘院实施地形测绘。勘察测绘院在承诺时限内向规划窗口提供测绘成果(电子文件和图纸文本各一份)。 2、规划编制:枝江市规划办公室协助规划设计院向建设单位规划编制 3、规划审查:规划窗口将设计成果移交枝江市规划办公室。由枝江市规划办公室组织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评审并报领导逐级审批。 4、规划公示:规划方案交于建设局领导讨论,大型项目上报市规划审查委员会讨论。 5、建筑方案审定:建设单位提交建筑设计方案(含效果图),由规划窗口受理并报枝江市规划办公室组织审查、评审。 6、绘制定位图:经审查、评审通过的建筑设计图,由枝江市规划办公室交规划设计院制作定位图。 (四)填表报批 1、按照《规划行政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的要求,建设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并填写规划许可审批表按规定整理相关报建资料,逐级审核后报送规划窗口。 2、枝江市规划办公室对报建资料进行初审并报局领导审批。 3、报建单位到城建档案馆签署建设档案管理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核发证件 规划建设窗口根据局领导审批意见,督导收取相关规费后核发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副本)。 (六)规划实施 1、枝江市规划办公室受理报建单位放线申请后,组织等相关单位放线,并现场填写放线表。 2、执法监察大队负责组织现场验线并填写验线表。 (七)竣工验收 枝江市规划办公室受理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规划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枝江市建设局 All Right Reserved |